当说到足球比赛时防守者在禁区外犯规应罚任意球,我们应该都知道,有朋友问足球比赛中,在禁区内防守犯规的处罚是?,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希望大家会喜欢。
点球:防守方在本方禁区手球或进攻方被防守方在禁区弄倒
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这个球可以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除非球在进入球门以前曾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所有对方队员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并须至少距球9.15米。当球滚至球的圆周距离,并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则应令重踢。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外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前应至少距球9.15米,除非他们已站在自己的球门线上,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踢出前,进入罚球区或距球少于9.
15米,裁判员应令其退到规定的位置后,方可执行罚球。
角球:足球运动定位球的一种。指踢角球时进攻或防守的配合 *** 。进攻配合常见的有:直接把球准确地踢至对方球门前,由守候在那里的同伴组织争抢射门;或通过一次短传配合,把发角球变成一次边线进攻等。防守角球时,除个别队员外,应都退回参加防守。守门员站在后门柱附近,前门柱处站一队员,距发角球9.15米的球门线处站一队员,其余的防守队员守住球门前的区域,盯住进入这一区域的对方队员,特别要盯牢对方顶球技术好的队员或从后面插上争顶的队员。
楼上的几位说的都有偏颇之处:
手球没有有意和无意的说法,只有是手球或者不是手球的说法,只要裁判认为是手球,就是点球,而不会是间接任意球。
根据足球比赛规则,禁区内的间接任意球,有下列几种情况:
1、比赛中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
a.以手控制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即守门员的手持球犯规;
b.持球后在行走4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已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球前,自己再次用手触球。——即守门员的二次触球犯规;
c.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即守门员手接回传球犯规;
d.裁判员认为由于战术上的目的,有意停顿比赛,延误比赛时间而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即故意拖延时间犯规;
2、当球并不在防守队员控制范围之内时,目的不是为了争球而用肩部去做所谓的合理冲撞——即撞人犯规;
3、防守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者——即阻挡犯规;
以上的防守方在禁区内犯规,不判罚点球,而判罚攻方在防守方的禁区内间接任意球。
罚任意球是在对方队员在除禁区外的区域犯规的情况下,罚任意球。
罚角球是在球碰到对方身体滚出底线的情况下,罚角球。
球门球是指球碰到己方队员身体滚出底线,对方门将就要开球门球了。
越位是指己方队员进攻,在球还没有传过来的时候,超过对方最后一名防守队员(不包括门将)时,就算是越位了。
判为禁区内间接任意球的犯规共有九种情况,其中前五种是针对守门员的,后四种是针对队员的。禁区内间接任意球判罚情况有:
1、守门员走步
守门员用手控制球时,在发出球之前行走四步以上,应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允许守门员行走的“四步”可连续使用或分开使用,但应累计计算。当守门员以一脚为轴,另一脚前后移动,不算作走步,有时守门员快速跑动中跳起接球,落地后为了保持身体平衡而向后或向前走了几步,不应计算在四步之内。 (四步规定五大联赛已经取消。只保留在非正规的比赛当中。)
2、第二次用手触球
犯规当守门员用手控制球后,一旦将球置于地上或传出,即为进入比赛状态,这种情况不论出现在行走四步之前、之中或之后,只有当处于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对方队员触球之后,该守门员方可再次用手触球,否则应判“第二次用手触球”犯规,但不包括守门员扑、接球时手触球后无意脱手,球着地后,守门员再次用手触球。
3、守门员手接回传球
守门员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是不允许的,但这不包括同队队员由于没有掌握好技术动作而踢出的球意外落向守门员处;也不包括同队队员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部位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例如,队员用脚将球挑起后再用头部顶给同队的守门员,或队员用脚将球挑给同队另一队员将球用头部顶给同队的守门员,此时不管守门员是否用手触球,这种情况不但应被判罚间接任意球,还要因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这个间接任意球的判罚地点不是在守门的触球地点,也不是警告守门员,而是判将球挑走的队员犯规并警告该队员。
4、界外球掷入本方禁区
界外球掷入本方禁区,守门员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5、持球超时
守门员用手和臂部持球超过5至6秒,应判守门员故意延误时间,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出,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6、动作具有危险性
指裁判员认为队员的动作有危险的犯规。他的动作目的是为了获得球或处理球,但动作方式有可能伤害对方队员或自己。
7、阻挡对方队员
这是指队员目的不在踢球,球又未在其控制范围以内时,用身体阻挡进攻队员行动的犯规。
8、球员干扰守门员
阻挡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是指守门员持球后准备用手抛发球,或手抛起用脚踢发球,或在规定的时间及步数内拍几下球再发出的过程中,对方队员上前阻碍干扰守门员的上述动作,致使拖延了球进入比赛状态的时间。
9、其他
比赛中还可能存在《足球竞赛规则》第十四章未提及的犯规情况,如果裁判员对此进行警告或罚令出场,则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例如,某队员趴在场地上,将球压在身下,自己不踢球也不让他人踢球,应被警告,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二、罚球规定
1、位置
在哪里违规就在那里罚球,如果违规地点在小禁区(球门区)内,则罚球地点应设在离违规地点最近的小禁区(球门区)线的点上。
2、距离
不够9.15M的人墙站在门线上。
3、射门
不允许直接射门,必须要攻方两次触球以上,射门或进球才有效,否则即使罚进球门也要判球出底线,由对方罚球门球。
4、备注
A、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犯规发生地是在小禁区内,由于小禁区是守门员的“地盘”,出于对门将的保护,间接任意球不能放在犯规发生地罚,而应该放在离犯规发生地最近的小禁区线的那个位置上。
B、罚球点在禁区内,守方队员可以排列人墙,但要退出罚球点9.15米之外,如犯规地点距离门线小于9.15米,则应在门线上排人墙。罚球队员如直接将球罚进,则无效,由守方开球门球;如罚球方触球两次或两次以上将球攻进,则得分,中圈开球;如罚球方未做任何配合将球罚进,但球整体越过门线前碰触到了防守方队员身体(包括门将和防守方队员),也算得分有效,中圈开球。
C、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D、队友刻意用脚传给门将的球不能用手接,否则将会被判为违例,被吹罚禁区内的的任意球。但是在争抢中队友不小心用脚碰到了的一种不规则的球门将是可以用手接的,就是刻意与非刻意的关系。
判罚点球的标准:
当比赛进行中,一个队在本方罚球区内由于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而被判罚的任意球,应执行罚球点球。罚球点球可以直接进球得分。在每半场比赛或决胜期上下半场结束时,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完罚球点球。
1.球和队员
的位置
球:放定在罚球点上。
主罚球点球的队员:确认由其主罚。
防守方守门员:留在本方球门柱间的球门线上,面对主罚队员,直至球被踢出。
主罚队员外的其他队员应处于:比赛场地内;罚球区外;罚球点后;距罚球点至少9.15米。
2.裁判员 应在队员处于规则规定的位置后发出执行罚球点球的信号;
作出罚球点球完成后的决定。
3.程序 主罚队员向前踢出球点球;
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主罚队员不得再次触球;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比赛进行中,以及因上半场或全部比赛结束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时,如果球经过触及一个或连续触及两个球门柱、横梁、守门员后越过球门线,应判定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