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足球裁判员可以出示黄牌判罚的情况有哪几种,大家可能略知一二,有人问裁判员可以向球队哪些人出示红黄牌,这究竟是咋回事?让大家详细了解一下吧。
最常见的是队员使用草率地、鲁莽地、过分力量地违反以下7种,就会被判罚为直接任意球
踢、绊、跳向、冲撞、打、推、抢截(也就是铲)
另外三种不管使用何种力度,只要违反就直接任意球:拉扯、对对方队员吐吐沫、故意手球。
间接任意球:是指不能直接射门得分的任意球。针对守门员的有四种犯规
1、用手控制球后持球超过6秒
2、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3、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4、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针对其他队员也有四种犯规会被判给对方间接任意球
1、危险动作
2、阻碍对方队员进攻(类似阻挡)
3、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4、因规则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指裁判员停止比赛给红黄牌以后)。
根据国际足联的赛例,球员在不限于以下情况下皆会遭受黄牌警告:
▲不君子行为;
▲以口头或动作对裁判的判决持异议;
▲持续不断地违犯则或恶意犯规;
▲阻碍球赛进行;
▲拒绝遵守球例规定守方与角球或任意球发球点的指定距离;
▲未经裁判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区;
▲未经裁判许可离开比赛场区;
▲故意拖延比赛时间
根据国际足联的赛例,球员在不限于以下情况下皆会遭受黄牌警告:
▲不君子行为;
▲以口头或动作对裁判的判决持异议;
▲持续不断地违犯则或恶意犯规;
▲阻碍球赛进行;
▲拒绝遵守球例规定守方与角球或任意球发球点的指定距离;
▲未经裁判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区;
▲未经裁判许可离开比赛场区;
▲故意拖延比赛时间
由于可供警告的范畴十分广阔,裁判有斟酌处理权决定遭受警告的违规行为,而国际足联亦有大量指引协助裁判的判决。
虽然被罚球员仍可在场内继续作赛,很多足球管辖机构会在球员在球季内、锦标赛或锦标赛内的阶段叠积某个数量的黄牌数目而作出停赛处分,此类场外判罚由管辖机构自行订定。
根据国际足联的赛例,球员在不限于以下情况下会遭受黄牌警告:
以口头或动作对裁判的判决持异议。
持续不断地违犯或恶意犯规。
阻碍球赛进行。
拒绝遵守球例规定守方与角球或任意球发球点的指定距离。
未经裁判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
未经裁判许可离开比赛场区。
故意拖延比赛时间。
过分的进球庆祝(脱掉上衣等)。
假摔。
冲撞门将。
非运动精神行为。
用语言或动作表示异议。
连续违反规则。
踢角球或自由球,不与球保持必要距离 ( 10 码 )。
根据国际足协的赛例,球员在不限于以下情况下皆会受到离场处分,即红牌罚下。在一场足球比赛中,当一名球员在比赛中严重犯规,在场球证(裁判)会举起红牌 (Red card) ,以下令球员离场。包括如下情况:
第二次被出示黄牌。
严重犯规,包括从後拦截而危及对方球员的安全。
凶暴行为。
向对方球员或其他人士吐口水。
蓄意手球引致对方一个入球或一个明显的入球机会被破坏。
当一名球员正向着球门推进,并构成一个明显的入球机会时受到对方球员蓄意犯规所破坏,而该犯规应被判罚一个直接自由球或点球。
用攻击性、侮辱性或唾骂性的言语。
禁区内故意手球。
足球比赛中黄牌表示警告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被替换下场的队员。红牌表示将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被替换下场的队员罚出场。
根据国际足联竞赛规则:
只有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替换下场队员可以被出示红牌或黄牌。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直到鸣响终场哨后离开场地前,均有权进行纪律处罚。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如果队员实施下列7种犯规中的任意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非体育行为
以语言或动作表示不满
持续违反规则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当以角球、任意球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遵守规定的站位距离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队员、替补队员或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实施下列7种犯规中的任意一种,将被出示红牌罚令出场:
严重犯规
暴力行为
向对方队员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用可能被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使用有攻击性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和/或动作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黄牌警告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5.比赛中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
a.以手控制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b.持球后在行走4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已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球前,根据第5(c)条的情况自己再次用手触球。
c.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
d.裁判员认为由于战术上的目的,有意停顿比赛,延误)比赛时间而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以上情况都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e.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f.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加入比赛或在比赛进行中离场:意外事故除外),不论哪一种情况,事先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者。
g.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由对方在暂停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h.如犯规队员另有更严重的犯规情节时,则应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判罚。
i.队员连续违反规则。
j.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者。
k.有不正当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