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讨论华中师范大学招不招足球二级运动员,我们可能都熟悉,有人问华中师范大学足球特长生,这究竟怎么回事呢?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吧。
给出2015年华中师范大学体育生招生公告供参考
华中师范大学对体育生的招生要求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有关规定,部分考生已通过初审,取得参加考试的资格。考生可登陆华中师范大学招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9日—12日登陆我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安排:
1、专项测试时间:2015年3月15日。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等请详见准考证。
2、参加专项测试时考生须准备好个人报名材料并在现场交给我校工作人员,具体材料包括:(1)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需本人签名);(2)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一级运动员须原件,二级运动员复印件即可);(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华中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反 *** 承诺书》(点击下载)(需本人签名)。以上材料请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上写明考生本人姓名、性别、考号(准考证上考号)以及运动专项。
3、健将级和一级运动员文化测试:
时间:2015年3月15日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三、未尽事宜,请与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 :027—67863374、67863334、67863404、67862239
E-mail:zb@mail.ccnu.edu.cn
西南大学、陕西师大等都有体育教育专业
华中师大2008年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含运动训练单招、体育教育专业)
发表时间:2008-1-29 11:20:50 点击量:11540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
一、招生人数及项目
1.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0人,每个项目原则上招生人数不超过12人(具体招生人数根据实际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2.招生项目:田径、乒乓球、篮球(限招男生)、足球(限招男生)、网球、艺术体操(限招省市运动队队员)。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报考项目可适当放宽。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其中篮球项目运动员身高原则上男子不低于180cm。
三、学费标准
5850元/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四、报名须知
1.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以下材料:
(1)高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
(2)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比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原件(或者复印件,但须加盖相应部门公章);
(3)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生政治思想状况考核表》、《华中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上表格可向我校招办函索或在我校招生网下载,贴一寸免冠照片1张),并经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鉴定和盖章;
2.报名时间:2008年3月1日—3月31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东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4.所有参加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履行高考报名手续,并将高考报名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当地招办公章的复印件交我校。(根据有关省招生管理部门规定,未参加高考报名者,可由我校负责采集考生信息报考生所在省。)
5.材料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报名材料集中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办理准考证。若未能提供所需报名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者,招生办公室将不予办理准考证,具体名单届时将在我校招生网予以公示。
6.办理准考证时间:2008年5月6日(请考生本人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准考证)。
7.报考费用:报名费100元,考务费200元,体检费50元。
8.补充说明:
(1)报名材料可邮寄或送达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430079;
(2)报考费等费用待办理准考证时上交;
(3)二级运动员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包括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将于文化测试结束后当天下午现场还给考生(凭身份证或准考证),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的考生相关材料原件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至2008年10月1日前凭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我校招生办领回,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
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主要以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体育专项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考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1. 技术考试:体育专项素质测试和体育基本素质加试,其中体育专项素质成绩(总分100分)占专业总评90%,体育基本素质成绩(总分100分)占专业总评10%。考试时间:2008年5月8日、9日。专业考试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运动训练体育专业单招体育考试测试 *** 和评分标准》,按《华中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单招体育考试测试 *** 与评分细则》执行。
(1)体育专项测试指标(占90%):
田径:专项、技评。
乒乓球:身体素质(四米距离摸球台)、基本技术(下旋转上旋1/2台走动攻拉、技评)、实战能力(比赛成绩、战术意识、打法类型及技术特点)。
篮球:助跑单脚起跳摸高、1分钟投篮(自投自抢)、多种变向运球上篮、实战能力。
足球:脚颠球、20米运射、低空射门、5—25米折返跑、实战能力;其中守门员测试项目为30米跑、立定三级跳、踢远、扑接球、实战能力。
网球:身体素质(半场往返跑)、基本技术(正、反手抽球和技评)、实战能力(比赛成绩和战术意识及打法特点)。
艺术体操:身体形态(身高、体重、形象)、身体素质(劈叉、下桥、转肩、踢腿)、专项技术(身体动作技术、器械基本技术、自选成套动作)。
(2)体育基本素质加试(占10%):所有考生均须加试体育基本素质,项目包括100米、二级蛙跳、三角障碍跑、铅球共四项,总分100分,每项25分。
2.文化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150分,总分600分。考试时间:5月10日、11日。考试范围:语文、数学按2002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学大纲》执行;英语按2000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高级中学英语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执行;政治按1996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执行。其中:
政治科:高中一年级教学内容(经济),约占30%;高中二年级教学内容(哲学),约占30%;高中三年级教学内容(政治),约占30%;时事(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期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约占10%。
3.体检:体检时间:2008年5月7日;体检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医院;凡未参加我校组织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
1.成绩查询:考试结束10天后考生可以拨打 *** 或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网址为:,如对成绩有疑问,可拨打(027)67863404、67863334、67867080咨询。
2.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文化录取资格线,在文化录取资格线上,分招生项目按体育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田径项目专项成绩须达到一定要求。
(2)录取时间:6月中旬。
(3)录取方式:学校将预录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并报考生所在省招办和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后,于七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补充说明: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3.免试及加分:
(1)免试: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报运动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可免试进入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2)加分: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4.补充说明:
(1)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提前单独招生类型,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受一样的政策。
(2)录取到体育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该专业考试及录取方式为参加我校提前单独招生考试。体育运动训练考试考务相关问题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专业测试相关问题由各项目主考负责解释。
不可以。所有体育单招院校都在每年的5月中旬考试,只能报考一个学校,考生不能同时参加多所学校的报名考试。
体育单招是部分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简称,是指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其报名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体育单招的考试内容为:文化知识考试和体育加试,文化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体育加试由各高校自行组织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学生跟参加普通高考学生待遇相同。报名时间根据各省高考报考时间差异不同,各高校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3月初,体育加试考试时间一般为五月初,与高考不冲突。体育单考单招考试是高等院校统招的一部分,学生可自由选择参加高考。
参加单招考试学生必须是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单招是一种针对高水平运动员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所以文化分要求比较低,都在三百分以下。单招录取学生数量比较大,如武汉体育学院2011年录取800人,吉林体育学院2011年录取1000人,成都体育学院录取800人。体育类学院一般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单招录取也近百人。参加体育单招单招考试的考生主要针对体育类院校前四名的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进行报考。
报考华中师范大学体育生,
不一定需要二级运动员证书。
如在省级以上比赛中,
获得名次,
也是可以的。
可询问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
以学校的说法为准。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0人。(各项目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和学校需求确定。)
二、招生项目
一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田径、羽毛球、网球、乒乓球、体操、艺术体操、技巧、男子篮球、男子足球、男子排球、男子沙滩排球(二人制)。
二级运动员:田径、网球、乒乓球、体操、艺术体操、男子篮球、男子足球。
三、报考条件
1.符合2016年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条件,且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与我校招生项目对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报名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止2016年2月29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考生报考体育专项必须与所获得的运动等级项目一致,我校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运动成绩必须是近三年的比赛成绩(即2013年1月1日含后有效);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四、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专业学费5750元/年,学分根据学生入学后所修学分另行收取(学费标准为100元/分)。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考试系统()进行报名缴费。
2.报考院校:根据《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规定,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填报2所院校志愿,请考生仔细阅读招生简章,确定好志愿顺序。
3.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了解我校报名条件和招生项目,我校将对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资格并无法办理退费。
六、考试安排
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体育专项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1.专项考试
准考证打印:考生于4月25-28日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打印专项测试准考证。
考试时间:4月29日。(我校将根据考生人数适当调整考试时间,请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测试办法及标准:执行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政策基础上制订的《华中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体育专项考试 *** 与评分标准》(另行公布)。
分值:100分。
2.文化考试
准考证打印:考生于4月15-23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考试时间:4月23—24日。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七、考试成绩查询
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将在考试现场公布,5月9日12:00后考生可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训单招报名系统查询体育专项总分,5月16日12:00后可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八、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1)文化录取资格线:根据考生总体成绩划定文化录取资格线,文化录取资格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录取资格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录取资格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专项录取资格线:根据各项目考生总体成绩划定专项录取资格线,田径项目专项测试合格线不低于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其他项目参照执行;
(3)录取排名原则:在达到文化和专项成绩录取资格线的一志愿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分性别、分小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按以上规则录取二志愿考生。
2.录取程序:预录名单将于5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于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3.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免试录取至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免试运动员条件和录取办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5﹞163号)文件规定执行。
4.补充说明:
(1)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或其他招生类型的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是经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批准的提前单独招生类型,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政策;
(3)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考务相关问题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专项测试相关问题由各项目主考负责解释。
九、监督管理
1.华中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举报 *** :027-67868009。
2.我校将对专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舞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十、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编430079)
咨询 *** :027-67863374、67863334、67863404、6786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