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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进球规则三分之二什么时候废除的「足球进球取消在多长时间内」

  • 体育资讯
  • 2022-10-24
  • 189
  • 更新时间:2024-11-22 08:08:19

当说到足球进球规则三分之二什么时候废除的,大家可能都听过,有朋友问足球进球取消在多长时间内,这究竟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足球的历史规则

[编辑本段]之一章 比赛场地

尺寸 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 最短90米(100码) 最长120米(130码) 宽度: 最短45米(50码) 最长90米(100码) 国际比赛 长度: 最短100米(110码) 最长110米(120码) 宽度: 最短64米(70码) 最长75米(80码) 场地标记 比赛场地是用线来标明的,这些线作为场内各个区域的边界线应包含在各个区域之内。 两条较长的边界线叫边线,两条较短的线叫球门线。 所有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5英寸)。 比赛场地被中线划分为两个半场。 在场地中线的中点处做一个中心标记,以距中心标记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个圆圈。 球门区 球门区在场地的两端, 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5.5米(6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5.5米(6码),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球门区。 罚球区 罚球区在场地的两端,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16.5米(18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16.5(18码)米,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罚球区。 在每个罚球区内距球门柱之间等距离的中点11米(12码)处设置一个罚球点。在罚球区外,以距每个罚球点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段弧。 旗杆 在场地每个角上各竖一根不低于1.5米(5英尺)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 在中线的两端、边线以外不少于1米(1码)处,也可以放置旗杆。 角球弧 在比赛场地内,以距每个角旗杆1米(1码)为半径画一个四分之一圆。 球门 球门必须放置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 它们由两根距角旗杆等距离的垂直的柱子和连接其顶部的水平的横梁组成。 两根柱子之间的距离是7.32米(8码),从横梁的下沿至地面的距离是2.44米(8英尺)。 两根球门柱和横梁具有不超过12厘米(5英寸)的相同的宽度与厚度。球门线与球门柱和横梁的宽度是相同的。球门网可以系在球门及球门后面的地上,并要适当地撑起以不影响守门员。 球门柱和横梁必须是白色的。 安全性 球门必须是牢固地固定在地上,如果符合这个要求才可使用移动球门。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如果横梁移位或折断,应停止比赛直至修好复位。如果不可能修复,则中止比赛。不允许用绳子替代横梁。如果横梁可以修复,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决议二 球门柱及横梁必须用木材、金属或被批准的其他材料制成。其形状可为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或椭圆形,并不得对队员构成危害。 ·决议三 从球队进入比赛场地至上半场结束离场,下半场重新进入比赛场地至比赛结束,任何商业广告,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不允许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特别是在球门、球门网、角旗杆或角旗上不得有广告出现,也不得安装任何附属设备(如摄像机、麦克风等)。 ·决议四 在比赛场地外的地面技术区域内和距边线1米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广告出现。 另外,在球门线和球门网之间的区域内也不允许有广告出现。 ·决议五 如同决议三所述,在比赛期间,国际足球联合会、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联盟、俱乐部或其他团体的代表性标志或图案的复制品,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禁止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 ·决议六 在比赛场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码)且垂直于球门线处做一个标记,以保证在踢角球时守方队员能遵守规定的距离。

[编辑本段]第二章 球

质量和测量 球 ·圆形; ·用皮革或其他适当的材料制成; ·圆周不长于70厘米(28英寸)、不短于68厘米(27英寸); ·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多于450克(16英两)、不少于410克(14英两); ·压力在海平面上等于0.6~1.1个大气压力(600~1100克/平方厘米、8.5~15.6磅/平方英寸)。 坏球的更换 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 ·停止比赛; ·用更换的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掷界外球等成死球时破裂或损坏: ·按照相应的规定重新开始比赛。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球。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只有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更低技术要求的足球方可在比赛中使用。 在国际足联和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比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带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之一种,正式的“国际足联批准”标志; 第二种,正式的“国际足联监制”标志; 第三种,经证明的“国际比赛球标准”。 在球上印有这些标志就表明该球已被正式检测,并符合各个级别所规定的特殊技术要求。球的更低技术要求已在规则第二章中说明。这些与各个级别有关的特殊要求必须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同意。相关的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的同意。各国足协的比赛可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种标志之一的球。其他比赛用球必须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决议二 在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和国家协会主办的比赛中,除了比赛及比赛组织者的标志和制造商的商标外,不允许在球上出现任何商业广告。竞赛规程可限制此类标志的尺寸和数量。

[编辑本段]第三章 队员人数

队员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正式比赛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其他比赛 在其他比赛中,可依据下列规定使用替补队员: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换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比赛开始前未通知裁判员或各参赛队未达成任何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所有的比赛 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更换守门员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违规/判罚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和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 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按照规则第三章所述条件,一个队所剩的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国家协会决定。然而理事会认为,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决议二 一名球队官员可以在比赛时向队员进行战术指导,给予指导后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队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编辑本段]第四章 队员装备

安全性 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队员必需的基本装备是: ·运动上衣; ·短裤——如穿紧身 *** ,必须与短裤的主色同一颜色; ·护袜; ·护腿板; ·足球鞋。 护腿板 ·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 ·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或其他类似材料); ·提供适当程度的保护。 守门员 ·每名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队员、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违反此规则的: ·比赛不需要停止; ·裁判员指出上场队员的装备有问题后,该队员应离开比赛场地去调整装备; ·除非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应在比赛停止成死球时离开比赛场地; ·离开比赛场地调整装备的队员在未得到裁判员许可前不得重新进场; ·裁判员在允许队员回场前需检查队员装备; ·队员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队员因违反以上规则而离开比赛场地,在未得到裁判员同意即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时,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编辑本段]第五章 裁判员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编辑本段]第六章 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编辑本段]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中场休息 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扣除损失的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替换队员;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扣除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编辑本段]第八章 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预备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 (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 *** 。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编辑本段]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比赛成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当球不论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比赛进行 其他所有时间均为比赛进行中,包括: ·球从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球从比赛场地上的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

[编辑本段]第十章 计胜 ***

进球得分 当球的三分之二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此前未违反竞赛规则,即为进球得分。 获胜的队 在比赛中进球数较多的队为胜者。如两队进球数相等或均未进球,则比赛为平局。 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应说明,若比赛结束为平局,是否采用决胜期或国际足球理事会同意的其他步骤以决定比赛的胜者。

[编辑本段]第十一章 越位

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编辑本段]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下列情况将被判罚犯规或不正当行为: 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纪律制裁 只有对场上人员、替补队员或是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 持续违反规则; 4.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 严重犯规; 2. 暴力行为; 3.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决议二 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回,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决议三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进行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是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并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 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决议四 从后面抢截而又危及对方安全的动作应被视为严重犯规。 ·决议五 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进行制裁。

[编辑本段]第十三章 任意球

任意球的种类 任意球分为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 无论是直接任意球还是间接任意球,踢球时必须将球放定,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直接任意球·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 间接任意球 信号 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球踢出后被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为止。 球进门 只有当球进门前触及到另一名队员才可得分。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球门球;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任意球的位置 在罚球区内的任意球 属于守方的直接或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 ·所有对方队员应站在罚球区外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 ·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任意球。 属于攻方的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除非他们已站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在罚球区外的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任意球。 违规/判罚 当踢任意球时,对方队员比规定距离更接近于球: ·应重踢。 当守方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 ·应重踢。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将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足球比赛胜一场何时由2分变成3分?

世界杯是从1998年开始实施的,在94世界杯上还实施的是2分制,就是赢一场得2分,平一场是1分.只不过后来在欧洲联赛中许多球队为了得到保平的1分,战术安排得特别的保守严重影响足球的观赏性.一些国家的足协迫不得已推出了3分制,鼓励进攻使得一些只得1分的球队放弃幻想.也算是为了攻势足球而煸火吧.

而欧洲联赛走在世界杯前面率先实行3分制.比如意甲联赛在94/95赛季就已经实行3分制.

足球胜算三分是哪年开始

应该是94年,美国世界杯之后,国际足联开始推出了两项很重要的政策,一是改积2分制为3分制,二是加时赛金球。现在加时金球已经废止,但是鼓励进攻的三分制得到了大家的一致支持,沿用至今

足球进球规则三分之二什么时候废除的「足球进球取消在多长时间内」  第1张

为什么足球赢了是3分,不能是2分或者是4分?

以前的足球比赛,采用的确实是赢球得2分,打平得1分,输球0分的制度。但这却造成了很多球队的不思进取,保平即可的思维。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足球才在这方面进行改革,变成了赢球得3分,打平得1分,输球0分。这样更能鼓励进攻,鼓励各队追求胜利。

赢球2分,打平1分的年代,打平2场便能够等同于赢球。这也造成大量的比赛很难看,无论是在大赛的小组赛上,还是在联赛的竞争之中,不出错便是首要的前提。正是因为这样的情况,导致保守的球风蔓延,不少坚持攻势足球的都胎死腹中。毕竟这样的规则着重鼓励防守,越是球风猥琐,看起来越是容易获得成功。

毕竟如此一来,一个2胜1负的球队,很有可能被一个取得1胜2平的球队挤掉。正是因为这样的规则太不合理,所以才会在90年代时,FIFA改变了积分规则,赢球变成3分,打平变成1分。如此一来,保守的球风在杯赛里还行,但如果想要在联赛里吃香就非常困难了。毕竟,你需要打平3场,也才等同于对手赢下一场球,很多球队只能攻出去争取胜利。

至于如果赢球得4分,打平1分,那么就有点矫枉过正了。如此一来,联赛里取得的平局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只有分胜负才行。如果真要这样,还不如增加打平之后点球大战的设定呢!曾经的J联赛便有着这样的设定,打平之后点球,常规时间赢球3分,点球大战胜利2分,点球大战失利1分,常规时间输球0分,这样看起来更 *** 。

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足球积分制,是建立在“胜平负”3个选项的基础上,如果只有“胜负”两种选择,那么无论赢一场是1分还是100分,其实都没啥区别,你信吗?

但因为足球联赛循环赛制度有“平局”的概念, 因此主办方需要在“胜平负”之间获得一种相对平衡。

如果抱着这种思维,咱们可以看到,早期的各大联赛和世界杯小组赛(还有世界杯欧洲杯各种赛事的预选赛),只要是循环赛赛制,基本上是赢球场2分,平局1分,输球0分, 这就是所谓的“两分制”。

这种2,1,0逐步递减的模式,在那个年代,也得到大部分球队和赛事的认可。

但这个规则有个问题,在于赢球的2分和平局的1分之间,差距没有明显拉大。

3场比赛3连平的积分(3分),甚至比1胜2负(2)更多。

这导致了很多球队想用防守的方式,保住1分。

尤其是“小世界杯时代”的意甲联赛,各队把“防守艺术”发挥到了极致。

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部分球队不思进取。

于是,到了90年代中期,很多联赛就改为赢球3分,平局1分,输球0分,这就是所谓的“三分制”。

原本的“两分制”时代,2场平局就相当于1场胜利(都是2分)。

到了“三分制”时代,3场平局才顶上1场胜利(都是3分),平局的“含金量”被大幅度降低。

因此,足球比赛由赢球2分升级到赢球3分, 是降低了平局的含金量,是为了起到鼓励进攻的效果。

既然赢球算3分比赢球算2分,更保障比赛的进攻价值,那么为何不改成赢球算4分或者5分呢?

这就回到开头的话题,足球是有平局的, 两分改三分,是为了降低平局的含金量,而不是为了扼杀平局的含金量。

毕竟还是得给弱队留一条路是不是?万一逼平了强队,在两分制或三分制时代,这1分很关键,如果赢球算4分5分,那么弱队就没有活路了!对此,你怎么看?

这个问题很简单啊,一般都是单数,因为很多双数无法解决问题,赢了3分平局一分输了0分已经是约定俗成的了,假如变成赢球4分平局2分,就很容易出现两个球队平分,也就是分数相同的情况,这就比较尴尬了,毕竟所有的积分制都是为了最后决出冠军,或者最后挑出出线球队。

虽然现在的赢球3分,平局1分也会出现最后平分的情况,但至少在避免这一情况,而4分和2分会导致这个平分的问题愈演愈烈却得不到解决。

或许赢球5分,平局3分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其实不然。目前的3分和1分的制度才是最基本和最合适的,因为1是最小的单数,而下一个单数就是赢球的3分,这样就使得数字是最小的单数,避免了不必要的计算和统计的麻烦。

赢球3分,平局1分,输球0分是全世界所有足球联赛采用的制度,当然它也是最恰当的,2分和4分的制度不合适也不划算。

简而言之,3-1-0的积分 *** 是目前来看最为合理的积分 *** ,他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球队的进攻意志以及求胜欲,使得胜场多的球队比平局多的球队拥有更为明显的领先优势。同时,这样的积分 *** 也让比赛进球更多更加好看。而2-1-0的积分制度则会使比赛过于保守,平局将会成为比赛双方皆大欢喜的结果。而4-1-0的积分制度则很有可能过早的让联赛失去冠军的悬念。

众所周知,现在大多足球联赛甚至其他项目的联赛都会采用3-1-0的积分 *** ,也就是胜者3分,平者1分,输者0分。但事实上,这套积分制度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才被英国人吉米·希尔发明,直到1981年,这套积分 *** 才 历史 上之一次用于足球联赛。

3-1-0的积分 *** 相比此前2-1-0的积分 *** 增加了赢球的期望收益,使得球队并不满足仅仅拿到平局的1分,同时,胜者和败者在一场比赛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也让比赛更加激烈。一场价值3分的比赛使球队领先(落后)其他球队的差距进一步扩大(缩小)。综上所述,3-1-0的积分 *** 使得比赛变得更加积极以及富有侵略性。但质疑者曾提出,3-1-0的积分 *** 会让领先一方变得更加保守和消极,但数据证明,赢者3分的积分制度使得比赛的平均进球数有了显著的增加。

除此之外, 历史 上还曾出现过许多脑洞大开的积分 *** :1996-2000赛季的美国职业大联盟曾规定,在常规时间内,胜者3分,负者0分,平局进行加时赛,加时赛胜者3分,负者0分,继续平局则进行点球大战,点球大战胜者1分,负者0分。这样的积分制度给球员的体能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在2016年苏格兰联赛杯小组赛的比赛中,还出现了3-1-0的变种制度,常规时间按照3-1-0制度执行,如果打平,在双方各获得1分的基础上直接进行点球大战,点球大战获胜1方将获得额外的1分奖励。所以就目前来看,3-1-0是最为合理的积分 *** 。

如果是赢一场2分、平一场1、输一场不得分!如果以10场计算!A与B两队!A赢6场输4场!得12分!B赢3场平7场!得13分!发现什么了么?B的胜率仅为A的一半,就会出现因为B的平率高反而得分超过了A这样奇葩的情况!如果场次更多的话!得冠军的不是赢球最多的球队,而是谁平球最多输球最少的是冠军!照这样下去!球队之间容易形成默契!平得一分,输了赢了也都是增加或减少一分!还不如默契一下各得一分就行了!赛场上慢慢就会变得非常和谐!就没有了赢球的积极性了!赢一场,如果是三分就大不一样了!就拿我居的来说!A赢6场就是18分、B赢3场平7场!那就是16分!A就是冠军了!因为赢的场次多!我们都知道,一个赛季比赛最少也有30轮甚至更多!保不齐有个别球队(多指中游球队)会出现平球比赢球、输球多的情况!那么冠军是不是他的呢?再说一下赢4分、平2分、输不得分的情况!这个还是那个例子!A赢6输4!得24分!B赢3平7得26分!还是平多的得冠军!这样!所有的球队都慢慢摸透其中规律!都踢默契球!那就失去了足球比赛激烈的竞争对抗的趣味性!赢3平1输0!这是足球比赛在其漫长的实践发展过程中慢慢摸索出来的规律!是经过长期的 历史 检验的!是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我的分析到此结束了!如果、大家有各自看法的!都可以相互之间留言讨论一下!

问这问题是 *** 吗?

自己查查上世纪90年代初,各大联赛夺冠是多少分?都50分多点。

因为那时胜一场2分,平一场1分,输了零分。

世界杯也有三平进16强的!国际足联为了鼓励进攻,改为赢一场3分。这样小组赛平三场基本淘汰!

改为4分以上,区别不大,所以就没 *** 提这个建议了。

如果是2分或者是4分,你肯定又要问为什么不是1分或3分

解放初期,我国足球联赛是根据前苏联和匈牙利国内联赛的积分方式进行的,就是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2分和负一场积1分的方式,跟现在篮球和排球记分形式雷同。

后来我国改成两分制,到了1987年甲级联赛分成AB两组,就改成三分制,比国际足联实行的要早。1995年国际足联要求各球会必须使用三分制时,我们却在职业联赛首年回到了两分制,次年曾请求国际足联对中国联赛暂缓执行三分制,遭到国际足联否决。迫于无奈在1995年开始重新按三分胜制计算成绩。

之所以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王俊生要求暂缓执行三分制,主要是各球队为了分数开始默契地你赢我一场,我再赢你一场,很少出现平局,使国内足球假球、默契球泛滥。

积分制是 体育 比赛循环赛制必须的,以前的足球比赛循环赛是胜一场积2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积0分,后来为了鼓励进攻,就改为胜一场积3分了,改赛制后效果很明显,单场平均进球数比以前2分制时多很多了,观赏性也得到提高,对足球运动的推广起到积极的作用。或许将来还会有更多激励进攻的赛制或规则出台。比如,发球后,进攻方在本方半场不能超过三个球员触球,进攻方不能把球从对方半场传球或带球回本方半场,取消越位规则等。

以前是2分,由于平局太多,1分和2分的差距太小,比如同样踢10场比赛,一个队3胜7平积13分,一个队6胜4负积12分,计算比分上有缺点,改成三分就不一样了,一个18分,一个16分,增加公平的同时比赛的观赏性也得到改善

点球进了三分之二算进嘛?

算的

国际足联的规则规定,国际A级赛事比赛用球场,球门线宽度不得小于7厘米,不得超过11.3厘米(标准适用于所有球场用线)。

至于压线问题,过去曾有过三分之二过线算作进球的规定,但是由于太不容易判断,2004年修改规则为:比赛用球整体越过球门线算作进球。

但是这是一个很难观察的事情,就像2006年世界杯决赛上齐达内的那个点球那样,电光石火之间裁判根本很难看清,所以在最近几次有争议的判罚出现之后,国际足联的口风改为了:以裁判员的判断为准,在球体绝大部分越过球门线的情况下,算作进球,暂时不考虑在比赛中使用录像等科技手段介入。

望采纳,谢谢

足球比赛积分什么时候从2 1 0改成 3 1 0

310也就是3分制

1994—1995赛季开始实行的。

世界杯最早开始实行三分制, 是1998年法国第16届世界杯!

1888年9月8日开始的英格兰足球联赛在联赛进行了10个星期以后,新的联赛积分 *** 产生,最初的积分 *** 是在一场比赛中胜者积2分,打平或失利都不得分,而新的积分 *** 则是胜者得2分,打平双方各得一分。这一联赛的记分 *** 一直沿用到1981-1982赛季,才被新的三分制所取代。到94—95赛季,意大利和德国等联赛全部开始实行三分制,96年的欧洲杯开始,国际大赛也全部采用三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