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足球比赛出场人数少于多少人终止比赛,大家或许都了解,有朋友问足球比赛上场人数不能少于几人,这究竟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现行足球比赛规则规定:任何正式比赛少于7人不能进行(既:7人可以比赛,6人必须停止),场上比分少于3:0的按3:0记,大于3:0的按实际比分记,判少于7人的队负;
在比赛前每一队的人数一定要是十一人,若在比赛时某一队的人数少于七个人,则该比赛会立即结束,而胜方则是多于七个人的那队。
根据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二之规定:任何一队少于7名队员时,该场比赛不应继续(原文是:……A
match
should
not
continue
if
there
are
fewer
than
seven
players
in
either
team.)。
而我找不到任何支持“判0-3负”的规则资料。
我认为,理事会规定的“不应继续”的意思,就是比赛应当立即中止,也就是说,该队可能被判负,也可能需要重赛。
因为规则里规定的“少于7人”并没有规定一定是被罚下了5人,也可以包括换人名额已满后的受伤减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