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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沙滩足球锦标赛总决赛一级运动员「沙滩排球国家一级运动员」

  • 体育资讯
  • 2022-10-17
  • 128
  • 更新时间:2024-11-22 03:13:46

当讨论全国沙滩足球锦标赛总决赛一级运动员,我们可能略知一二,有人问沙滩排球国家一级运动员,这究竟怎么回事呢?让大家少走弯路。

本文目录一览:

足球项目可以得几次一级运动员证

可以得到一次运动员证。

运动员技术等级是国家对运动员技术能力的一种体现和认可,是运动员荣誉的体现和能力的证明。每次只能获得一次证书。在中国一般分为: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少年级运动员这五个技术等级。

运动健将是更高称号,由国家体委授予。一级运动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国家体委直属体育院校、各系统的中央体协授予。二级、三级、少年级运动员由地(市)、县体委及体育院校、各系统中央级体育协会分别批准授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足球一级运动员称号:

1.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高中组、初中组):授予入选全国总营各组别更佳阵容的运动员。

2.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女子组)超冠赛:之一至四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 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3.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总决赛):之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4. 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女子组):之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5. 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之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 参赛的3名运动员。

6. 中国足协全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男子初中年龄段U13/U15)

7. 各省足协组织的锦标赛 甲组(U16-U19):之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三至四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乙组(U13-U15):之一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二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第三至四名授予参赛的1名运动员。

8. 中国中学生男子五人制足球联赛、中国中学生女子五人制足球联赛:之一至四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1名运动员。

9. 全国学生运动会(决赛阶段)中学组:之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 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国家一级足球运动员有多少人

一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杯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2.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决赛权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3.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5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20%,第13至16名队中的突出运动员〕_

4.参加全国青年联赛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2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3、4名不超过全队的20%);

5.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冠、亚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冠军不超过全队的50%,亚军不超过全队40 %)。

全国沙滩足球锦标赛总决赛一级运动员「沙滩排球国家一级运动员」  第1张

国家一级足球运动员是个什么概念?

厉不厉害是相对的,这要看和谁比较;

资产的事情不好说,可能除了是运动员之外,还做其他事情;

国家一级足球运动员的数量,目前没有公布,主要原因是这个名词是一个标准而已,所以只能说,很多。

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杯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2.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决赛权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3.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5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20%,第13至16名队中的突出运动员〕_

4.参加全国青年联赛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2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3、4名不超过全队的20%);

5.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冠、亚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冠军不超过全队的50%,亚军不超过全队40 %)。

足球怎么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

教育部日前发布了,详细规定了明年高水平运动员招收的具体要求、录取办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符合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省,其所在地招生学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要求不得低于本省制定的统一测试标准。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录取办法等内容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招生学校要认真核查,并留存证书复印件备查。学校所在地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对本地区有关招生学校的测试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学校须在2005年4月15日前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格式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合格考生信息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招生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15%。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不得投档,学校亦不得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及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并且招生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招生学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一级运动员的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决赛权的各队运动员(从事三年以上专业训练。上场时间累计不少于50%,申请人数:之一至四名,除授予运动健将以外的其他运动员(个别运动员除外),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8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60%);

(二)参加全国联赛获一至十六名的各队运动员(从事三年以上专业训练。上场时间累计不少于50%,申请人数:之一至四名除授予运动健将以外的其他运动员(个别运动员除外);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三)参加全国联赛获第十六名以下各队运动员(从事三年以上专业训练。上场累计时间不少于50%,申请人数:第十七至二十名不超过全队30%,第二十一至二十四名不超过全队20%,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名不超过全队的10%。

(四)全国篮球锦标赛的各队运动员(从事三年以上专业训练,上场累计时间不少于50%,申请人数:之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8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60%,第九名至十二名的各队不超过全队的40%);

(五)参加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和全国青年联赛各队运动员(从事三年以上专业训练。上场时间累计不少于50%,申请人数:之一、二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三、四名不超过全队的20%。);

(六)参加全国青年锦标赛各队运动员(从事三年以上专业训练。上场累计时间不少于50%,申请人数:之一至二名不超过全队的20%,第三、四名不超过全队的10%)。

足球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的标准是什么?

一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杯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2、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决赛权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3、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5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20%,第13至16名队中的突出运动员)。

4、参加全国青年联赛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2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3、4名不超过全队的20%);

5、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冠、亚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冠军不超过全队的50%,亚军不超过全队40 %)。

二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和杯赛、全国运动会决赛的各队运动员;

2、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

3、参加全国青年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第5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4、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锦标赛中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5、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决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扩展资料:

国家级运动员管理办法(节选)

总则

之一条 为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体育总局(简称“总局”)制定颁布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简称“等级标准”),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简称“等级称号”)。

第三条 等级称号由高到低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第四条 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审批、授予,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效率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期限进行。

第二章 审批权

第五条 等级称号审批权实行授权、分级管理。

第六条 总局审批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

第七条 总局授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只限于授予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运动员相应等级称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只限于授予本系统内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第十条 根据实际情况,总局可以授权其他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审批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