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讲乌克兰足球比赛结束后的那个集体手势,大家或许都了解,有人问足球比赛终止手势,这到底是咋回事?让朋友们一起来了解吧。
比赛结束 单臂上举握拳的手势表示比赛结束。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裁判员的统一手势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二)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三)球门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五)罚球点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六)示意继续比赛: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七)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对队员罚令出场或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足球比赛中主裁的中场手势和全场结束的手势为:
中场结束手势为:单手上举,同时吹响之一声哨声。接着吹响第二声哨声,同时单手向前平伸。
全称结束手势:吹响之一声哨声的时候,无手势。吹响第二声哨声时,双手上举。吹响第三声哨声时,双手向前平伸,掌心相对。
另外裁判还有其他手势。如界外球的信号和手势是:身体面向边线球出界的地方,五指合拢胳膊抬起呈45度角。
扩展资料:
足球裁判员的相关要求规定:
1、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只有在足球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2、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3、每场比赛由一名主裁判员控制,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足球裁判员
(1)直接任意球手势
单臂侧平举,指示方向。
(2)间接任意球手势
单臂上举,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被踢出以后,并被场上其他球员触及或死球为止。
(3)示意继续比赛(有利手势)
双臂前举。
(4)警告和罚令出场
一手持黄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罚球员。
(5)罚令出场
一手持红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罚球员。
(6)球门球
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球门区
(7)角球
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8)罚球点球
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暂停:一般足球场上没有暂停,除非有伤员或是场外有干扰比赛的事发生,比赛进行时,裁判吹停比赛,直奔事发地点处理,完事后将球判给原控球方。进球:若金球有效,手指向中圈开球点,进行开球。结束:全场比赛结束,裁判应该响哨三声,前两声短,后一声长
官方足球裁判手势
足球裁判员所用的手势应力求简单、明了、示意确切,给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觉。这些手势的运用,旨在使比赛顺利进行。手势的作用主要在于示意下一步比赛应如何进行,因此,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裁判员一般没有模仿的必要。
一个高水平的裁判员,其手势和其他举止须做到简练、朴实、舒展、大方,使人肃然起敬。凡借助于手势、哨声故作姿态,装模作样,显露自己,哗众取宠,不仅会冲淡比赛气氛,而且必然招来轻视,以致降低了裁判员的威信。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裁判员的统一手势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 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二)间接任意球 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三)球门球 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五)罚球点球 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六)示意继续比赛 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七)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 对队员罚令出场或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八)比赛结束 单臂上举握拳的手势表示比赛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