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讨论足球群殴队员超过多少人取消比赛资格,我们可能都听过,有人想问足球比赛队员人数不多于多少人不少于多少人,这究竟是咋回事?一起来了解吧。
一、比赛场地
长度:最长75米,最短45米;宽度:最长56米,最短28米。在比赛场地内,禁区是以9米为半径向场内画一弧线与门柱两边的球门线相连的区域。点球点距球门线中点垂直距离为8米。中圈是以球场中心为中心半径为9米的圆。
二、队员人数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7人,其中必须有1人为守门员。如果比赛前任何一队队员少于5人或在比赛中队员被罚出场致使场内队员少于5人时,该场比赛队员少的队为弃权,对方2:0胜,如对方净胜球数超过2个,则按实际比分计。每场比赛准许换三个人。
三、队员装备
运动员上场不准穿钢钉球鞋,队员服装统一,号码必须固定,队长戴袖标。
四、比赛时间
1、某队迟到5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裁判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0:2失败。2、比赛时间分为两个30分钟相等的半场。在每半场比赛因各种原因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在每半场比赛结束时,如因执行罚点球,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罚完点球为止。3、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半决赛及决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立即进行点球决战。
五、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在双方进行争抢或对方队员控制球时实施铲抢,被视为严重犯规,判给对方直接任意球,可根据犯规严重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罚出场。这条规则是和十一人制规则更大的区别,说明七人制足球对于不论从各方向进行的铲球只要动作过大、力量过分都进行判罚。原则上不允许铲抢。
六、任意球、点球、角球、球门球、界外球、越位
(一)任意球任意球有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得分,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不算得分,除非球入门前碰对方或本方队员进门可算得分。罚球程序:
1、将球放定在犯规地点。
2、对方队员距球到少8米。
3、球被触动后即算比赛开始。
罚则:
1、球在踢出前对方进入距球9米以内,裁判员应该罚球延至符合规则规定后再开出,对进入9米内的对方球员给予警告。
2、球踢出后没有碰到本方队员或对方队员、踢任意球者再次触球示为重踢,判给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3、裁判员认为,罚球队员有意拖延比赛时间,可出黄牌,并判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4、在本方禁区内踢任意球,球要出罚球区比赛才算开始。在对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球应放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罚球区线上进行。
(二)点球罚球点球规则同十一人制比赛规则。
(三)界外球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后,应由球出界前最后触球的对方在球出界处踢界外球恢复比赛。掷界外球规则同十一人制比赛规则。掷界外球直接进门不算得分。
(四)球门球罚球门球规则同十一人制比赛规则。
(五)角球罚角球规则同十一人制比赛规则。
(六)越位越位规则同十一人制比赛规则。
七、纪律及处罚条例
1、在比赛中发生打架或对裁判、对方球员恐吓的球员或领队,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取消本次赛会比赛资格。球员个别打架,立即被出示红牌。双方球员打群架,比赛立即结束,本场比赛无成绩,各记零分。
2、在比赛中,如对裁判执法不满可于赛后及时照会仲裁委员会,切不可作出不理智之行动。
3、领红牌或同场两张黄牌者须自动停赛一场。
4、球队要在比赛前10分钟到场,球队负责人在比赛前5分钟要将参赛证交由当值裁判核对。
5、赛会有权保留修订赛例之权利,不另行通知。
6、参加之球队及领队负责人对以上之规定必需在赛前承诺一切责任。
八、互踢球点球决胜的规定(淘汰制点球决胜办法)
互踢球点球程序:
1、由比赛结束时场上的各5员全部轮流踢。在踢满5次前,有一方已明显超过另一方时,比赛结束,进球多的队胜。
2、踢完之一轮尚未决出胜负的,继续,由场上队员轮流踢,在踢球次数相同的情况下,谁进球多谁胜(不用踢满5次)。
在比赛前每一队的人数一定要是十一人,若在比赛时某一队的人数少于七个人,则该比赛会立即结束,而胜方则是多于七个人的那队。
众所周知,在足球比赛中会有惩罚犯规的黄牌和红牌存在,黄牌只是警告,要是有了一张黄牌,红牌则是可以直接将球员罚出场外,而被处罚的球队只能在少人的情况下继续比赛。
那么一场足球比赛中到底罚下几人以后,比赛就宣布结束和失败了呢?根据国际足联的规定,一场足球比赛中任何一支代表队必须是要有7名或者7名以上的队员参加比赛,否则的话就会按照弃权计算,对方以3比0获胜。
所以在一场比赛中,一队罚下四人以后,比赛都是能照常进行的,但是要是该队还有人罚下,那么也就是罚下5人,那么比赛就会终止,同时该队也被算作三球告负。
在11人制比赛中,只要有一方少于7人,不管是被罚下,还是有受伤没有换人名额了,都会立刻结束比赛,同时比分,少于7人的队伍就算当时领先,也会被判罚三球告负,如果对方现在领先少于7个人的队伍三球以上的比分,会按当时比分立即结束比赛。
在足球历史上,有着众多由于被罚下五人而终止比赛的情况,但是1986年10月9日的墨西哥联赛,瓜达拉哈拉对亚美利的比赛,绝对创造了足球史上被罚下球员最多的记录。
比赛中,由于亚美利队的后卫对于瓜达拉哈拉队前锋的严重犯规,引起的球场上的大规模骚动,最后导致了两队的球员群殴,在这种情况下,距离比赛结束还有29分钟,当值主裁判将场上的22名球员全部罚下场,这也就创造了足球史上史无前例的记录。
当然,足球的魅力就在于此,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场上风云变幻,一瞬间说不定就能决定整场比赛。
根据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二之规定:任何一队少于7名队员时,该场比赛不应继续(原文是:……A
match
should
not
continue
if
there
are
fewer
than
seven
players
in
either
team.)。
而我找不到任何支持“判0-3负”的规则资料。
我认为,理事会规定的“不应继续”的意思,就是比赛应当立即中止,也就是说,该队可能被判负,也可能需要重赛。
因为规则里规定的“少于7人”并没有规定一定是被罚下了5人,也可以包括换人名额已满后的受伤减员情况。
规则如下,请参阅,谢谢。
在一般情况下,裁判员要保证足球比赛的顺利进行,不能延误比赛或停止比赛。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裁判员有权停止比赛:
1.开始比赛时,一队不足7人。
2.遇规则以外的任何事情发生,如观众中出现问题或其它原因(观众席上发生了严重骚乱,或观众冲入场地),裁判员虽有权停止比赛,但无权取消任何一队的比赛资格或决定比赛的胜负。对于种种意外事故的发生,规则中虽无明文规定,但只要严重干扰和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裁判员可暂时终止比赛。
3.某队弃权或在比赛中一队不足7人时。比赛中不足7人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场上队员受伤而无人替补,二是被罚下场的队员较多。
4.遇球门柱损坏时,如在30分钟以内不能将门柱修好,可终止比赛。
5.因场地条件或天气不适宜比赛时。遇到这样情况,必须与主办比赛单位协商解决。例如:①球场大部分都是水或雪,而且泥泞浸过踝关节;或平肩高的球落地不能反弹起来。②因为有雾或天黑,甲方看不见乙方球门时(如果有灯光设备,可继续比赛)。③遇有狂风暴雨无法进行比赛时,或大雪天因球上粘雪妨碍传递或使球失去弹性时。
在比赛以前应设法修整场地,如排水、填沙、扫雪、平整等。在比赛中途因场地或天气及其它事故暂停比赛,如在30分钟内具备恢复比赛条件时,应该继续比赛。
比赛因故停止不能赛完90分钟时,无论谁胜谁负,已赛的记录无效。裁判员应将已赛的情况向比赛主办机构汇报。如果改期重新比赛时,尽可能在原场地举行;并由原裁判员担任裁判;比赛以0比0开始,比赛时间应为90分钟。
在比赛之前,主办比赛机构可以在规程中明确制定停止比赛的规定。即先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估计在内,再根据意外情况的程度来制定一个标准,提供给裁判员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