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讲省级足球联赛获得冠军能得申请几个一级运动员,大家可能略知一二,有人问我国球队首次获得亚洲足球俱乐部冠军联赛冠军在哪一年,这究竟是咋回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教育部日前发布了,详细规定了明年高水平运动员招收的具体要求、录取办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符合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省,其所在地招生学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要求不得低于本省制定的统一测试标准。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录取办法等内容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招生学校要认真核查,并留存证书复印件备查。学校所在地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对本地区有关招生学校的测试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学校须在2005年4月15日前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格式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合格考生信息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招生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15%。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不得投档,学校亦不得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及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并且招生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招生学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一)男子足球运动员,参加世界杯比赛的全体运动员分别授予:冠军100%、亚军80%、第三名70%、第四名60%、第五至八名50%、第九至十六名20%。
(二)男子足球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比赛的全体运动员分别授予:冠军80%、亚军70%、第三名60%、第四名50%、第五至八名30%、第九至十六名10%。
(三)女子足球运动员,参加世界杯、奥运会比赛的全体运动员分别授予:冠军100%、亚军80%、第三名70%、第四名60%、第五名40%、第六名20%、第七至八名10%。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参加亚洲杯、亚运会比赛的男子运动员分别授予:之一至四名100%、第五至八名8096、第九至十六名60%;女子运动员分别授予:冠军100%、亚军80%、第三名70%、第四名60%、第五至八名50%。
(二)参加亚俱杯、亚洲优胜者杯的运动员授予之一至四名50%、第五至八名30%。
(三)在全国运动会上获得前四名的男子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按名次前后分别为30%、20%、10%、10%;女子各队运动员分别为冠军30%、亚军20%、第三名10%。
(四)在男子足球全国甲级联赛和足协杯赛中获得前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按名次前后分别为40%、30%、20%、20%。女子足球在全国性联赛中获得冠军、亚军、第三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40%、30%、20%。
(五)上述名次以下的男子前十二名,女子前八名(全年全国正式比赛更好成绩)队,可以推荐一名在本队从事专业训练六年以上(不包括体校训练时间)的运动员,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六)中国足球协会每年可推荐2名全队成绩未达标的优秀运动员为运动健将。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参加全国甲级联赛、杯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之一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二)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决赛权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之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6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4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20%。
(三)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之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20%,第九至十六名不超过两名运动员。
(四)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之一、二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三、四名不超过全队的20%。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全国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
(二)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之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三)参加中国足校杯和全国足校杯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之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8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6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4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20%。
(四)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之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五)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前二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五、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一)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足球比赛的各队运动员。
(二)参加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的各队运动员。
(三)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
(四)在一个年度中,参加过二十场正式比赛的运动员。
六、少年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申请授予少年级运动员称号。
(一)凡代表省辖市、专区、直辖市的区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足球比赛的少年运动员。
(二)一个少年队,在一个年度中,参加过二十场正式比赛的运动员。
注:
1、在达到各等级称号成绩标准的队中,其不符合该等级标准条件的运动员,可以申请授予较低一级的等级称号。
2、在达到各等级称号成绩标准的队中,如有个别运动员符合较高一级的标准条件者,可以申请较高一级的等级称号。
3、关于三级和少年级运动员的比赛次数的计算和“正式比赛”的解释:比赛一场就算一次,每场比赛必须有等级裁判员的主持,并签字证明才算有效。
4、运动员因作风恶劣受到处罚者,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各等级称号。
省比赛冠军不算一级运动员,冠军不能作为一级运动员申请答得条件,只有在相关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才可申请一级运动员。
如田径类一级运动员申请条件,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可授予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二)在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中国田径协会或总局田径中心主办或协办以及与其他单位共同主办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三)在省(区、市)体育局主办或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扩展资料:
运动员等级称号由高到低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国际健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一)在奥运会、青年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青年锦标赛、世界少年锦标赛、世界室内锦标赛、洲际杯、世界杯马拉松赛、国际田联金牌跑路赛、国际田联钻石联赛、国际田联大奖赛、世界杯竞走赛、国际竞走挑战赛等国际田联主办和批准的国际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二)在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室内运动会、亚洲青年运动会等亚洲田联主办和批准的亚洲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三)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承认的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一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杯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2.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决赛权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3.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5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20%,第13至16名队中的突出运动员〕_
4.参加全国青年联赛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2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3、4名不超过全队的20%);
5.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冠、亚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冠军不超过全队的50%,亚军不超过全队40 %)。
没有
一级运动员申请名额: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杯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之一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2)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决赛权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之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6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4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20%。
(3)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之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20%,第九至十六名不超过两名运动员。
(4)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之一、二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三、四名不超过全队的20%。(高水平运动队)
省足球比赛之一名有1个证书,就是二级运动员称号证书。
(你的条件是符合下面第四点)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全国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
(二)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之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三)参加中国足校杯和全国足校杯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之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8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6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4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20%。
(四)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之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五)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前二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